第696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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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楠回答:“我知道。我已經考慮很久了, 這番話就是深思熟慮後的結果。”
路父輕咳一聲,不甚讚同地開口:“深思熟慮?我看,你這個提議十分幼稚。正月見面的時候, 我觀察過了, 小陳是一個蠻知道禮數的人,你們正正經經談了這麽好幾年的戀愛, 算算時間,也應該要進入下一階段了。我想,小陳的父母正是考慮到這個因素,所以主動開口說要雙方父母見面的吧?”
路父的猜測和陳驍父母的打算確實是八九不離十。
路楠嗯了一聲:“現在的重點是, 我短期內依舊沒有結婚的打算,不過……也沒有分手換男朋友的打算。所以對於對方家長的提議, 我個人是覺得可見可不見的。不過, 因為工作的緣故, 我之前已經見過他們二位好多次了,也深知對方是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性格,與其讓你們在什麽場合‘猝不及防’地‘偶遇’,不如由我和陳驍安排一下, 大家一起吃個飯。”
路楠聳聳肩, 態度相當直接:“只是吃個飯,認識一下而已, 不具有其他任何意義。”
“對方父母既然要見我們, 那吃飯的時候一定會提出你們的婚事,這是我們華國社會默認的習俗。”
“這就是我今天找你們談談的主要目的——屆時,不管陳驍父母說什麽, 你們只要說孩子的事情由孩子自己決定就好。我想, 這很簡單, 而且對於你們來說,這樣的回答也最省心。不是嗎?”
不可否認,路楠最後這句話,是有點兒傷人的。
黃女士坐直身子,盯著女兒:“路楠,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麽嗎?什麽叫做對我們來說最省心?”
剛才路父說了這句話,現在黃女士又說了一遍。
這個時候,路楠甚至還能分神感慨:父親和母親不愧是共同生活二十多年的前夫妻。他們真的有許多相似的觀念,比如——執著於對孩子展示他們身為家長的權威。
只是他們兩人對此的表現形式略有不同。
路父的側重於抓大放小,一般只在涉及兒女人生重大轉折、重大選項的時候彰顯一下存在感;
黃女士則是想要掌控兒女生活中的方方面面、細枝末節,真到面臨重大選擇的時候(比如路楠和路楊關於大學和專業的選擇,再比如路楠兩輩子大學畢業都從事酒水銷售工作),她反而未必會死扛到底。
【這麽說起來,虧得他們現在已經拆夥了,不然我和路楊這輩子不論大事小事都被這兩口子安排得明明白白。】
以上,只是路楠苦中作樂的玩笑念頭而已。
路楠同樣坐直身子,並不是為了在氣勢上和黃女士‘打擂臺’,只是讓自己的態度看起來更加認真:“媽,我的意思是,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,是兩個家庭的事。我們家現在的情況,就挺覆雜的,我本人對婚姻沒什麽興趣、更沒什麽信心。其實我認為,不是每個人都需要婚姻和家庭的,就像我和陳驍現在的關系,合則來、不合則散,多好啊!”
之前在外表現得再開明,說‘談不談戀愛、結不結婚都隨她,反正我是不來催’的黃女士這一刻有點慌了。因為她了解女兒的性格——倔。女兒輕易不放狠話,但是說出口的話、做出的決定,基本上從未有過更改。
“你這是不負責任!”黃女士口不擇言,“你這樣只享受戀愛、不打算結婚,是不負責任的行為。”
路楠是真沒忍住,嗤笑了一聲。
成年人在不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談談戀愛,怎麽就和不負責任扯上關系了?
女兒的笑聲讓黃女士更加焦慮:“你不要受我和你爸的影響,小陳和你爸不一樣。你爸是窮人乍富,被掌聲和鮮花吹捧得飄飄然了。小陳自小家境就不錯,肯定比你爸更能抵擋誘惑。”
“說事兒就說事兒,扯這些有的沒的做什麽。”路父幹咳一聲,臉上帶了一絲被翻舊賬的窘然。
黃女士只當做沒聽見,繼續溫言勸說:“上次,小陳向我介紹過他的家庭狀況。從經濟實力來說,雖然他們家是豪富,但是我們家的經濟情況也不算差,你自己更是事業有成;從家庭環境來說,我們兩家半斤對八兩,小陳爸媽也一樣是離婚的,大哥不笑二哥。從這一點來說,小陳家裏人沒理由以你是離異家庭的孩子為由挑你的刺了。”
【挑刺。】
【為什麽離異家庭的孩子在婚戀市場上要被人挑刺?】
【黃女士沒有發現,她在說這話的時候,已經在潛意識中認為離異家庭的孩子‘有原罪’了。】
上輩子路楠別說談婚論嫁,後來幾年忙得連男朋友都沒有時間,那時候的黃女士便像覆讀機一樣,逮住機會就顛來倒去地和她說這些、給她張羅相親,每次介紹相親對象的時候,總是不經意地提及‘小吳呢人本分老實,雖然工資不高,不過工作穩定,而且他爸媽人也蠻好的,對我們這種離異家庭也沒什麽偏見’諸如此類。
聽得多了,心裏煩,說不出為什麽煩。
反正路楠後來連敷衍去見一見相親對象都不願意了。
路楠也是後來才發現的——她以為自己沒有受到黃女士愛情觀和婚戀觀的影響,事實上,影響還是有的,是負面的逆反心理。
【這就是我和父母之間難以調和的分歧吧。他們不理解我的觀念,我無法說服他們不要幹涉我的私生活。】
【我幫助黃女士擁有了成功的事業,可是實在難以改變她的某些根深蒂固的觀念。】
【上輩子聽得耳朵起繭的話,現在又要聽一遍嗎?】
【做人可真累啊。】
路楠無奈地說:“我不想談結婚的事兒,並不是因為這些客觀條件,而是我根本不認為自己可以對一段婚姻負責。我覺得,一紙結婚證遠遠不如一份商務合同更可靠。前者僅靠一時沖動的愛意和天長日久的道德準則來維系,後者卻有實打實的利益為紐帶,將人牢牢地捆在一起。”
路楠一席話把黃女士和路父都轟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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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父輕咳一聲,不甚讚同地開口:“深思熟慮?我看,你這個提議十分幼稚。正月見面的時候, 我觀察過了, 小陳是一個蠻知道禮數的人,你們正正經經談了這麽好幾年的戀愛, 算算時間,也應該要進入下一階段了。我想,小陳的父母正是考慮到這個因素,所以主動開口說要雙方父母見面的吧?”
路父的猜測和陳驍父母的打算確實是八九不離十。
路楠嗯了一聲:“現在的重點是, 我短期內依舊沒有結婚的打算,不過……也沒有分手換男朋友的打算。所以對於對方家長的提議, 我個人是覺得可見可不見的。不過, 因為工作的緣故, 我之前已經見過他們二位好多次了,也深知對方是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性格,與其讓你們在什麽場合‘猝不及防’地‘偶遇’,不如由我和陳驍安排一下, 大家一起吃個飯。”
路楠聳聳肩, 態度相當直接:“只是吃個飯,認識一下而已, 不具有其他任何意義。”
“對方父母既然要見我們, 那吃飯的時候一定會提出你們的婚事,這是我們華國社會默認的習俗。”
“這就是我今天找你們談談的主要目的——屆時,不管陳驍父母說什麽, 你們只要說孩子的事情由孩子自己決定就好。我想, 這很簡單, 而且對於你們來說,這樣的回答也最省心。不是嗎?”
不可否認,路楠最後這句話,是有點兒傷人的。
黃女士坐直身子,盯著女兒:“路楠,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麽嗎?什麽叫做對我們來說最省心?”
剛才路父說了這句話,現在黃女士又說了一遍。
這個時候,路楠甚至還能分神感慨:父親和母親不愧是共同生活二十多年的前夫妻。他們真的有許多相似的觀念,比如——執著於對孩子展示他們身為家長的權威。
只是他們兩人對此的表現形式略有不同。
路父的側重於抓大放小,一般只在涉及兒女人生重大轉折、重大選項的時候彰顯一下存在感;
黃女士則是想要掌控兒女生活中的方方面面、細枝末節,真到面臨重大選擇的時候(比如路楠和路楊關於大學和專業的選擇,再比如路楠兩輩子大學畢業都從事酒水銷售工作),她反而未必會死扛到底。
【這麽說起來,虧得他們現在已經拆夥了,不然我和路楊這輩子不論大事小事都被這兩口子安排得明明白白。】
以上,只是路楠苦中作樂的玩笑念頭而已。
路楠同樣坐直身子,並不是為了在氣勢上和黃女士‘打擂臺’,只是讓自己的態度看起來更加認真:“媽,我的意思是,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,是兩個家庭的事。我們家現在的情況,就挺覆雜的,我本人對婚姻沒什麽興趣、更沒什麽信心。其實我認為,不是每個人都需要婚姻和家庭的,就像我和陳驍現在的關系,合則來、不合則散,多好啊!”
之前在外表現得再開明,說‘談不談戀愛、結不結婚都隨她,反正我是不來催’的黃女士這一刻有點慌了。因為她了解女兒的性格——倔。女兒輕易不放狠話,但是說出口的話、做出的決定,基本上從未有過更改。
“你這是不負責任!”黃女士口不擇言,“你這樣只享受戀愛、不打算結婚,是不負責任的行為。”
路楠是真沒忍住,嗤笑了一聲。
成年人在不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談談戀愛,怎麽就和不負責任扯上關系了?
女兒的笑聲讓黃女士更加焦慮:“你不要受我和你爸的影響,小陳和你爸不一樣。你爸是窮人乍富,被掌聲和鮮花吹捧得飄飄然了。小陳自小家境就不錯,肯定比你爸更能抵擋誘惑。”
“說事兒就說事兒,扯這些有的沒的做什麽。”路父幹咳一聲,臉上帶了一絲被翻舊賬的窘然。
黃女士只當做沒聽見,繼續溫言勸說:“上次,小陳向我介紹過他的家庭狀況。從經濟實力來說,雖然他們家是豪富,但是我們家的經濟情況也不算差,你自己更是事業有成;從家庭環境來說,我們兩家半斤對八兩,小陳爸媽也一樣是離婚的,大哥不笑二哥。從這一點來說,小陳家裏人沒理由以你是離異家庭的孩子為由挑你的刺了。”
【挑刺。】
【為什麽離異家庭的孩子在婚戀市場上要被人挑刺?】
【黃女士沒有發現,她在說這話的時候,已經在潛意識中認為離異家庭的孩子‘有原罪’了。】
上輩子路楠別說談婚論嫁,後來幾年忙得連男朋友都沒有時間,那時候的黃女士便像覆讀機一樣,逮住機會就顛來倒去地和她說這些、給她張羅相親,每次介紹相親對象的時候,總是不經意地提及‘小吳呢人本分老實,雖然工資不高,不過工作穩定,而且他爸媽人也蠻好的,對我們這種離異家庭也沒什麽偏見’諸如此類。
聽得多了,心裏煩,說不出為什麽煩。
反正路楠後來連敷衍去見一見相親對象都不願意了。
路楠也是後來才發現的——她以為自己沒有受到黃女士愛情觀和婚戀觀的影響,事實上,影響還是有的,是負面的逆反心理。
【這就是我和父母之間難以調和的分歧吧。他們不理解我的觀念,我無法說服他們不要幹涉我的私生活。】
【我幫助黃女士擁有了成功的事業,可是實在難以改變她的某些根深蒂固的觀念。】
【上輩子聽得耳朵起繭的話,現在又要聽一遍嗎?】
【做人可真累啊。】
路楠無奈地說:“我不想談結婚的事兒,並不是因為這些客觀條件,而是我根本不認為自己可以對一段婚姻負責。我覺得,一紙結婚證遠遠不如一份商務合同更可靠。前者僅靠一時沖動的愛意和天長日久的道德準則來維系,後者卻有實打實的利益為紐帶,將人牢牢地捆在一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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